14、 廢鋼鐵各檢驗批中非金屬夾雜物(不含非金屬有害廢物)的總重量,不應超過該檢驗批重量的千分之五。
15、下廢鋼時,嚴禁靠墻堆放或堆垛過高,防止大的廢鋼砸壞墻體。
16、廢鋼鐵交貨時,每個交貨批必須附有質量證明書,進口廢鋼鐵需同時附有放射性檢驗證明書。質量證明書中應注明:供方名稱、廢鋼鐵的型號類別、每批重量,合金廢鋼還需注明鋼組以及相應的化學成分等。
(二)爐前廢鋼鐵分揀:爐前應有指定專人配料,進入中頻爐的廢鋼鐵必須經過分揀確認,有以下物品必須分開存放,經過處理合格后,方準加入電爐,杜絕因加料引起的爐內爆炸和沸騰現象:
1、各種廢鋼鐵如管狀、瓶狀時必須是開通的,不應有密封狀的。
2、表面不得有嚴重的油污、潮濕、附著的泥沙、渣子等雜質。
3、不含有不明密封容器件、子彈、炮彈、爆炸物。
4、廢鋼鐵中不得混有鍍鋅料、高碳鋼、合金鋼及鉛、錫、砷等微量元素。
5、最大尺寸不超過長1200x寬450mmx厚450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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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交通運輸] 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(guī)定》2023年第1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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